合资公司定名光束汽车,长城宝马在德完成签约

原创 文/林嘉浩 时间:2018-07-10 16:37

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在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完成签约。

终于,长城和宝马正式落地。

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官员的见证下,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合资公司还设两名监事,其中一名由宝马控股委派,另一名由长城汽车委派,董事和高管均不得同时担任合资公司监事。同时,董事会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合资公司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桥头堡。

据了解,合资公司的经验范围除了研发和生产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乘用车)以外还包括了研发和生产内燃机汽车、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相关组件(如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和内燃机相关组件。

长城宝马合作,是建立在多轮沟通,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合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势,也符合社会对于节能、环保、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需求。合资公司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资源和管理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旨在建设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是对国家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升级的有力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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